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

習慣


我呀,穿合腳的鞋子儘管破還是會收好,用合手的東西跟個十年八年沒問題。一來是難再找到同樣的東西;二來是因為那些愛將們已經沾上我的氣息,從摺痕可以看見我的使用習慣,污漬是我的手印,去哪裡找這般量身打造的新貨?它們就像最瞭解我的朋友。

不僅是用品,對男朋友似乎也是這樣。

前些日子我為了一件事情過不去,然後我很理性很寧靜很仔細地想,如果我們真的分開了,那會怎樣呢?我大概會很久很久都找不到合我心意的新貨吧。我得重新告訴他我來自哪裡、我多喜歡藝術、我這一路遇到多少轉折、二中多麼迷人,後街那些店口味道地(就算我說了那人大概也無法明白)、我生氣的時候得先哄哄我然後塞食物給我、我肚子很肥胖但是請接受事實繼續愛護我.........然後我也得重新認識那人,我必須重新瞭解他從哪裡來、為什麼會這麼想這麼做、喜歡什麼討厭什麼、地雷是什麼、氣到什麼程度會失控........

不行,完全不行。對其他人來說,習慣可能不是什麼好事情,可是對我來說這八成以上是好事情,魔羯座吧?那些求新鮮刺激的人一定覺得我無聊死了!YA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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