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17日 星期日



對於為什麼不留下來工作,為什麼浪費OPT實習一年等問題,我實在回答得有點厭煩了。我只想說,離開台中後的七八年之間,我日漸明白我骨子裡需要什麼根基支撐我。



08年剛離開家的頭幾個月,我急於展現,逼迫自己成為所謂「社會化良好」的人,高度社交、占領導位置、形象鮮明活躍;但很快地,我被台北吃掉了,我發現自己對台北適應不良,我需要像家一般的熟悉感與歸屬感,偏偏我總需要花上三五年的時間才能在對一地或一人產生「家」的情感。經過四年,大四畢業時我已經不再對台北生活感到不適,於是我決定留在台北準備托福,甚至選擇自己一個人和陌生人雅房分租。我以為這種台北式的孤單已經是小菜一碟,結果我錯了,我常常對著陳大哭,吵著不要回台北,像極了剛上幼稚園的小孩,一到校門口便拽著母親的衣角哭鬧。

跟朋友說過,如果以普世標準來看,我就是留學生界裡的魯蛇吧!Whatever, 這幾年我真的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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